合肥大事记(1949-2019):土地改革运动

信息来源:市社科联发布时间:2020-08-12

土地改革是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广大农民开展的一次规模宏大、影响深远的历史性变革运动。1950年6月30日,毛泽东主席签署命令,正式颁布《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改革法》(简称《土改法》)。1950年秋,合肥市及各县先后成立了土地改革委员会,各区、乡以农会为基础成立了相应的机构。随后,抽调各级干部组成土地改革队,奔赴农村开展了一场轰轰烈烈的土地改革运动。

合肥市土改运动共分四个阶段:

第一阶段,发动组织群众,宣传土改法。运用多种形式开展大规模《土改法》方针政策、作用和意义宣传教育活动,对地主分子则召开“训话会”,敦促他们规规矩矩、老老实实,不允许他们耍阴谋、转移财产。请苦大仇深贫雇农控诉地主分子残酷剥削百姓的罪行,团结和带领广大群众自觉投入到土改运动中去。

第二阶段,划分阶级成分。这是实施土改法的关键。在全市掀起认真学习政务院颁发的《关于划分农村阶级成分的决定》,弄清各个阶级划分的定义、界限,准确掌握阶级成分划分的标准。采取自报成分,群众评议,乡土改委员会审核,报区批准后,张榜公布。据统计,肥东、肥西和郊区共划分出地主10536户,富农9350户,小土地出租5627户,中农119573户,贫农170047户,雇农23839户,其他成分6000多户。巢县划出地主1491户,富农、小土地出租者、工商业者3255户。庐江县划出地主3025户,富农3890户,小土地出租者1019户,中农50360户,贫农66933户,雇农16124户。

第三阶段,没收、征收和分配地主的五大财产。五大财产,即指地主的土地、房屋、耕畜、大型农具和多余粮食等。责令地主交出田契、房契,同时征收富农和小土地出租者的多余土地。据统计,肥东、肥西和郊区共没收土地165.2万亩,房屋19.8万多间,耕畜3864头,大型农具5.3万件,粮食474.3万斤。巢县没收土地22.7万亩,房屋1.8万间,粮食168.3万斤以及大批生产资料。庐江县没收土地51.2万亩,房屋1.7万间,粮食222.3万斤,耕畜2484头,大型农具1.6万件。对没收征收来的五大财产,除保留少量公用外,都统一、公平、合理、无偿地分配给了无地或少地及缺乏其他生产、生活资料的贫苦农民。

第四阶段,总结验收,复查纠偏。在最早开展土地改革运动试点过程中,由于短时期内抽调众多干部参加土地改革运动,人员素质参差不齐,对土地改革的政策、方法的认识不尽相同。难免也暴露出一些问题,如漏划、错划阶级成分,部分地区土改流于形式甚至存在“假土改”现象,一些贫苦农民分到田地不敢去耕种,地主的房子被分了,群众也不敢去居住等。为解决土改中遗留的问题,彻底完成土改任务,巩固已取得的成果。1951年下半年,全市农村分期分批复查,纠正错误,至年底复查纠偏工作基本结束。

自1950年9月开始到1952年春,经过一年多时间努力,合肥地区土地制度改革全部完成。1951年11月中旬皖北区党委在合肥市举办了土地改革展览,皖北行署副主任郑抱真为展览会题词:“在毛主席领导下,推翻了数千年来封建土地制度,使广大农民获得了自由幸福的生活。”

土地制度改革彻底摧毁了合肥地区封建制度赖以生存的基础,巩固了新生的人民政权,解放了农村生产力,为全市国民经济的恢复和发展创造了有利条件。

作者:许昭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