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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于新型城镇化的合肥生态城建设:特色、挑战及趋势

发布时间:2016-05-09
  2014年6月,由联合国环境基金会、中国环境保护协会、香港环境保护协会、澳门环境保护协会、台湾环境保护协会联合举办的第四届“绿色中国•2014环保成就奖”颁奖典礼上,合肥喜获“绿色中国•杰出绿色生态城市”称号,合肥长丰县还获得“绿色中国•杰出绿色生态示范县”称号。作为中部地区省会城市中唯一获奖的城市,组委会给予合肥高度赞誉:“2011年,安徽区划调整,合肥独拥巢湖,实现通江达海;2012年,合肥‘大湖名城、创新高地’战略横空出世。2013年,环巢湖生态示范区建设接连启动。2014年,合肥滨湖森林公园获批国家级森林湿地公园……作为全国唯一一个环抱五大淡水湖之一的省会城市,合肥在发展过程中坚定不移地推动生态文明建设,正在打造一条城湖共生、湖靓城美的发展新路,朝着‘有山皆绿、是水皆清、四季花香、处处鸟鸣’的宜居宜业现代化特大城市迈进。” 2014年10月,在由中国互联网新闻中心主办的“2014城市发展与生态平衡高层论坛”发布会上,合肥荣膺“首批创建生态文明典范城市”,合肥市林业和园林局荣获“2014推进创建生态文明城市先锋单位”称号。11月,由国家发改委、工信部等主办的“2014中国智慧城市发展高峰论坛”上,合肥荣获“2014中国领军智慧城市”称号。12月,由中国城市竞争力研究会发布的2014中国城市分类优势排行榜中,合肥荣登中国十佳和谐发展城市榜首,再次上榜中国十佳宜居城市并跻身“中国十大创新城市”三甲。近年来,合肥因地制宜、协同推进新型城镇化和大湖生态宜居城建设,在巢湖治理、滨湖湿地保护、新能源汽车推广等生态文明事业上全力投入、执着追求,其特色主要体现在城市规划与形象定位、科教助推绿色发展与产城融合、城市建设管理与改革创新、生态保护与环境治理等方面。  

 

  一、合肥大湖生态宜居城建设的特色

  (一)城市规划与形象定位

  城市规划是生态城发展的战略、建设的纲领和管理的依据。2011年8月,经国务院批准安徽省进行的行政区划调整,巢湖成为合肥的“内湖”,合肥面积扩大为11429平方公里,常住人口752万,成为全国唯一环抱五大淡水湖之一的省城。新型城镇化要突出规划先行,强调“一张蓝图干到底”。区划调整后,合肥坚持高起点规划、高标准建设,首开国内先河,将空间发展战略规划与环巢湖地区生态保护和修复规划、旅游规划“三规合一”,开展国际招标和规划编制工作。《合肥市城市空间发展战略及环巢湖地区生态保护修复与旅游发展规划》将“合肥市城市空间发展战略规划”、“环巢湖地区生态保护修复规划”和“环巢湖地区旅游发展规划”三个专项规划合成一个,实现有序衔接,面向全球招标。2012年5月,合肥从来自全球顶尖规划团队的方案中选出5个入围方案,公示并征求市民和专家意见后整合为目前的“大合肥蓝图”,为“大湖名城、创新高地”的城市形象设计奠定了框架基础。按照规划,未来合肥将成为长三角地区继沪宁杭之后的现代化新兴中心城市,并朝着在全国有较大影响力的区域性特大城市方向迈进,城市人口将达千万以上。这个被市民亲切称为“大合肥”规划的《合肥市城市空间发展战略及环巢湖地区生态保护修复与旅游发展规划》,基于“大湖名城、创新高地”的形象定位,未来的发展目标为:泛长三角西翼中心城市;具有国际竞争力的现代产业基地;具有国际影响力的创新智慧城市;国际知名的大湖生态宜居城和休闲旅游目的地。新蓝图明确了“大湖名城、创新高地”的战略定位以及“1331”的市域空间新布局,即:着力优化提升中心城区;特色发展巢湖、庐江、长丰3个城市副中心;着力培育新桥临空、庐南、巢北3个产业新城;创新建设环巢湖生态示范区。《合肥“1331”生态体系控制规划》,旨在落实合肥“1331”空间发展战略,塑造合肥市域“1331”生态保护大格局,划定城市生态控制分区,保障城乡生态系统安全,引导城乡科学发展,推进城乡和谐有序建设,构筑美好合肥的生态空间体系。从环城时代,到滨湖时代,再到环湖时代,从以老城区为中心的“风扇型”城市布局,到“141”城市组团,再到“1331”市域空间战略……,大合肥构筑的城市发展格局实现城市规划的自然延伸、有机更新与重生,以此规划为引领,合肥1.14万平方公里土地上,将展现一个“城湖联动”的城市空间发展新格局。2013年6月启动编制《环巢湖生态示范区保护与建设规划》,填补了国内同类规划空白,也为示范区上升为国家战略提供了规划支撑。2014年9月公布的《国务院关于依托黄金水道推动长江经济带发展的指导意见》首次定位合肥作为长三角世界级城市群副中心,与南京、杭州并列。2015年3月公布的《推动共建丝绸之路经济带和21世纪海上丝绸之路的愿景与行动》明确合肥为“一带一路”重要节点城市、内陆开放型经济高地。借助“新桥”,合肥与世界更近,依托高铁南站,合肥正加快融入区域城市群。

  近年来,合肥市为建设“大湖名城、创新高地”提供规划保障,不断推进城市规划的体制改革和机制创新,构建六大机制:一是构建完善区域融合发展规划新机制。强化省会意识,将合肥置于全省乃至全国的范围内进行规划定位,在融入长三角、打造长江中游城市群和加速合肥经济圈建设中规划合肥。二是构建完善全域规划编制新机制。按照“世界眼光、国内一流、合肥特色”的要求,规划更加注重以“五位一体”发展为统领,实现从以城区为主向城乡协调、生态文明一体化方向转变。三是构建完善全市统筹推进新机制。通过统筹重大市政基础设施建设、市域专业市场建设、重点项目和敏感项目等,提升全市规划管控能力,促进城乡发展的优势互补、协作发展。四是构建完善规划程序新机制。推行规划编制、政策制定、项目审查、项目推进的全程阳光规划新程序,让全社会都了解、参与、监督规划。五是构建完善规划动态监管新机制,包括严格规划督查、扎实进行卫片核查、做好违法建设的查处和界定工作。六是构建完善社会风险评估新机制,凡提交市规委会审议决策的重大项目必须经过社会风险评估,促进城乡建设与社会稳定双赢。

  绿道规划方面,《合肥市域空间绿道网络系统建设总体规划(2012—2020)》按照“国内一流,世界知名”的总体目标,进一步与“大湖名城,创新高地”合肥城市空间发展战略、环巢湖生态示范区、巢湖国家级风景名胜区等相关规划相衔接,与美好乡村建设的特色乡镇相结合。绿道服务点、自行车停车租凭点设置因地制宜,合理布局。同时,绿道与城市慢行交通做好充分衔接,促进市民绿色出行,加强绿道网络与城市绿地系统之间相协调。绿道精品线路规划建设体现“安全、安静、愉悦”的原则。根据《环巢湖“金项链”总体规划》,未来环绕八百里巢湖水面,将现一条178公里长的景观绿道,串联环巢湖特色十镇,沿途可遍访56个历史人文景点、游览40个美好乡村。围绕该主线绿道,分支线、次环线、联络线、水上游线等有机结合,环巢湖周边将现绿水、青山、“金项链”的大美景象。环巢湖“金项链”区域景观绿道及城市绿道示范段建设的启动,将在全省起到示范带头作用。

  从合肥大湖生态宜居城建设的“生态禀赋”看,早在1992年底,合肥就与北京、珠海一道成为国家首批三个“园林城市”之一。2004年12月,合肥环城水系综合治理荣膺“中国人居环境范例奖”。截至2004年年底,合肥已建成开放的市级、区级公园和广场游园达16个,建成区绿地总面积达 4743.4 公顷,城市绿地率达31.2%,绿化覆盖率达36.2%,人均公共绿地面积8.5m2,人居环境质量不断改善。2009年,合肥市成为国家首批22个可再生能源建筑应用示范城市之一。2006年至2011年,合肥市建设领域节能减排已连续6年受到国家住建部通报表彰。根据“2012安徽城市科学发展评价体系”,合肥、马鞍山、黄山位居榜单前三甲。分指数来看,合肥的资源利用效率和社会和谐发展指数最高。2013年10月,合肥市汤池镇荣获“发现·2013中国最美村镇”评选的“典范奖”。2013年,合肥跻身全国首批中美低碳生态试点城市, 合肥将以滨湖新区核心区为重点,与友好城市美国哥伦布市富兰克林郡携手打造绿色示范小镇(社区)。合肥将按照中美低碳生态试点城市建设相关要求,建立长期、稳定的工作机制,细化深化试点示范内容,从城市规划、基础设施低碳绿色设计建设与运营管理、建筑节能与绿色建筑、可再生能源应用、绿色交通体系、生态绿地系统等方面开展研究和建设。未来,滨湖新区核心区将被建设成我国低碳生态城区的典范。

  从城市形象看,巢湖、包公祠、徽派园林、庐江温泉、李鸿章故居、合肥大剧院、科学岛、天鹅湖……2012年7月,时长30秒、展现合肥悠久历史、科技创新及大湖生态宜居城形象的宣传片,在“世界十字路口”——纽约时报广场大屏幕上,循环播放122天2400多次。2013年10月,以“大湖名城、创新高地”为主题的合肥形象片,亮相于香港湾仔区轩尼诗道的大公报户外LED显示屏,面向包括700万香港市民在内的境内外受众,展示一个自然生态、人文底蕴与科教文化交融辉映的现代合肥,彰显城市自信。在2013年度中国城市网络形象排行榜发布会上,合肥跻身中国城市网络形象排行榜十佳城市,在省会及计划单列市排名中位居第八。围绕第九届园博会“园林城市 美丽家园”的主题,“合肥园”以“包公文化”为主线,以廉政文化为题材,借助包公雕像、廉泉井、文化长廊等载体,展示了包公的公正无私、清正廉洁;并采用徽派园林建筑中的徽派石雕牌坊、石桥、铜雕等元素,汲取徽派“水口园林”理念,与合肥独特地域环境——巢湖巧妙融合,通过园林手法合理穿插,形成一幅具有浓郁徽派风格和巢文化特色的园林景观,充分展现了合肥的悠久历史、和合文化及宜居宜业宜游的美好形象。

  (二)科教助推绿色发展与产城融合

  合肥自2004年成为国家首个科技创新型试点市以来,在全国率先培育创新型企业,出台“科教兴市”战略,并倡导“区域创新体系”。继2007年成为国家知识产权试点城市之后,2013年合肥被国家知识产权局正式确定为国家知识产权示范城市。作为科教基地、科技创新型试点市的合肥,依托“创新禀赋”,从“制造”到“创造”,再到“智造”,科教优势为合肥推进绿色发展和产城融合提供了创新动力。“出政策、建平台、促改革、聚产业、强服务”,合肥把创新驱动作为经济转型升级的主引擎,推进创新型城市建设。以创新的思维引领创新,构筑了合肥独特的“创新维度”——释放个体科教资源“点”和“线”上的强实力;放射产业集聚发展“面”上的辐射力;连接产学研“立体空间”的融合力;以协同创新等科技体制改革为突破,激活“动态空间”中各类创新要素的活跃力……目前合肥已拥有56所高校、200多个科研机构、几十万名各类专业人才,被誉为中部地区智力最密集、最具活力的城市。2012年、2013年,英国《自然》杂志连续两年发布《自然出版指数·中国》报告,对中国科研机构和城市进行基础研究实力的排名显示,合肥科研实力位列全国第三,仅次于北京、上海。而在科研机构排名中,位于合肥的中国科技大学则高居全国第二。2014年10月,合肥市肥西、肥东跻身全国科学发展百强县。

  近年来,合肥围绕“研发、转化、交易、服务”的思路,打造高端研发、创新服务、资源共享和中介服务等一批科技创新平台,让产学研无缝对接。同时,依托自身丰富的科教资源优势,建立了以战略性新兴产业十大研究院、中科大先进技术研究院等为代表的高端研发平台,在“高精尖”技术方面引领时代前沿。合肥以科技创新为支撑,探索由要素驱动向创新驱动的转型之路,不断推进绿色发展与产城融合。在成为中国最大的家电生产基地、重要的汽车城后,合肥正努力建设全国重要的战略性新兴产业基地,新型平板显示、节能环保、生物、新材料、公共安全、新能源汽车等战略性新兴产业迅速崛起。2012年,合肥启动“智慧城市”试点示范申报并不断加速推动战略性新兴产业。2013年1月至8月,合肥市高新技术产业产值达到2490.3亿元,同比增长18%,专利申请量破万件,集成电路、新能源汽车、公共安全、生物育种、农业物联网等产业技术创新战略联盟相继建立,产学研实现无缝对接。“智能公交”、“智能交通”等系统依托物联网等新平台,成为“智慧合肥”的重要组成部分。2013年4月,安徽安凯在昆明开启“美丽中国行”之旅,合肥制造安凯旅游大巴开始为期一年的穿行中国最美风景线和著名旅游城市之行,传播环保客车的魅力,倡导绿色发展理念。作为全国节能与新能源汽车试点城市,合肥研制成功续航能力达380公里以上的新能源客车大容量锂离子电池。合肥现已聚集新能源汽车产业链企业30多家,建成年产1万辆电动轿车生产线、1000辆电动客车生产线、1万辆电动商用车生产线和1.25亿安时车用锂电池生产线,开辟全球首条纯电动车公交线路,示范推广新能源汽车创造了全国多项第一。2013年8月合肥入选首批分布式光伏发电示范区,为光伏产业迎来新机遇。投资超200亿元的北大生物经济示范区项目落户合肥巢湖经开区,那里将建成国际领先的生物经济研究中心和产业基地。2013年10月合肥入选“智慧城市”试点,市民将享受城市创新带来的便捷。同时,在由国家发改委、商务部、海关总署等部门联合签发的《关于印发全国物流园区发展规划的通知》中,合肥跻身国家29个一级物流园区布局城市之一。13年前在合肥成立的科大讯飞现已成为亚太地区最大的语音上市公司,并逐步推动合肥向全球语音研发和产业化高地的方向迈进。2014年以来,合肥智能制造、语音技术、公共安全、新能源汽车、住宅产业化、电子信息、重大车辆装备、太阳能光伏、生物制药、节能环保等十大重点产业加速发展,为合肥经济跨越发展和产业转型升级提供了有力支撑,新产品、新技术的产城融合点亮了居民生活的“科技之光”。

  科技创新推动产业生态化变革方面,合肥建立起生态工业新模式。2014年1月,合肥高新区国家生态工业示范园区创建工作顺利通过国家环保部、科技部和商务部联合组织的现场验收,合肥高新区成为我国中西部第一个通过国家生态工业示范园区创建现场验收的园区。合肥高新区以建设低碳型、创新型和生态型的高科技园区为目标,突出政府推进、企业主体和公众参与的创建机制,以科技创新带动产业的高端低碳发展和生态化改造,形成了先进制造、生物医药、新材料、公共安全等特色生态产业体系;园区坚持发展循环经济,通过机制创新,实施清洁生产、资源和能源集成利用和生态修复工程等,产业结构不断优化、生态环境建设成效显著,其创建经验和成效对于生态工业园区建设具有良好的示范带动作用。合肥高新区推出产业扶持“2+2”政策体系,助推创新转型升级发展,包括:促进产业转型发展政策、鼓励自主创新促进新兴产业发展政策、鼓励高层次人才创新创业政策和加强科技金融服务促进经济发展政策。此外,合肥经开区于2008年启动国家生态工业示范园创建工作,2010年11月获国家创建领导小组办公室批准同意建设。《安徽省技术创新示范企业认定管理办法(试行)》要求,进一步促进和完善以企业为主体、市场为主导、产学研相结合的技术创新体系建设,引导和鼓励企业加大技术创新力度。合肥的国家级高新技术企业数量、高新技术产业产值连续3年跻身省会城市前8位。战略性新兴产业产值超2000亿元,3年翻了一番半。修订《合肥市科学技术进步条例》,将创新型城市建设纳入地方法规;全力推动合芜蚌试验区股权激励和分红试点,让敢于创新的研发者、管理者尝到了“甜头”;改革科技计划体制,从单纯的抓项目科技向抓产业科技转变,形成科技创新目标考核、统计和绩效评估体系……合肥科技体制的改革与创新,成为协同制度创新与技术创新的典范。合肥当前正在加快建设中科大先进技术研究院、合工大智能制造研究院、中科院合肥技术创新工程院、清华大学合肥公共安全研究院、北大未名生物经济研究院五大协同创新平台,拓宽前沿性科研成果的产业化通道。2014年,合肥以创新转型升级为导向,出台现代服务业发展规划,获批国家电子商务示范市、信息惠民国家试点市、移动电子商务金融科技服务创新试点市、信息消费试点市、旅游标准化试点市。

  文化是城市的灵魂。近年来,合肥将科教文化融入城市发展战略,树立高度的文化自觉和自信,不断满足人民日益增长的文化需求,推进合肥文化强市建设,为科学发展、绿色崛起提供思想文化保证和科技创新动力。2012年5月,合肥成为首批国家级文化与科技融合示范基地,通过推进智能语音、动漫游戏、数字出版、影视制作、文化旅游、广告会展、电子商务等优势产业的发展,合肥正成为“新兴文化产业发源地、文化科技融合发展先行区、区域文化繁荣发展辐射源”。根据《2014年合肥市促进文化产业发展政策实施细则》,合肥将投入1亿元文化产业专项扶持资金,除原有的事后奖补外,还将采取基金、借转补、财政金融产品等方式扶持文化产业发展。在深入推进文化体制改革中,大力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健全完善文化管理体制,一手抓文化事业,一手抓文化产业。在建设文化强市进程中,一方面,构建现代公共文化服务供给体系,加大公共文化服务建设,包括完善各类文化场馆、基层文化场所,筹建合肥博物馆等;另一方面,建立健全现代文化市场体系,促进各类文化市场主体公平竞争、文化产业繁荣发展。合肥图书馆、科技馆、大剧院、赖少其艺术馆、渡江战役纪念馆等公益性文化基础设施项目陆续建成。包公园、李鸿章故居、大孔祠堂、卫立煌故居、宋世科故居……传统与现代文明的交融提升了合肥的城市品位。合肥包河区打造“现代文化产业最强区”,依托全国唯一的“国家广播影视科技创新实验基地”,加快推进区域性特色文化产业集群形成,未来影视科技园、史前玉文化博物园、数字化影视与戏剧舞美科技文化产业园等项目相继落户,文化产业集聚的辐射效应和吸引力日益凸显。

  (三)城市建设管理与改革创新

  城市建设管理与改革创新体现了主导生态城建设的城市政府的发展观和政绩观,关涉居民的幸福指数和城市品位及竞争力,展现着合肥的生活品质、文明程度和市民素质。近8年来,合肥锲而不舍加快城市大建设步伐,综合交通、环境整治等8大类、2461项工程相继上马,总投资2980亿元。其中,完成综合交通工程797项,建成路桥总长约1300公里。城市建设规划先行、多规合一,规划引领,主城、组团、新区同步推进。合肥城建持续发力,改善了城市面貌,增强了城市承载力,提升了城市辐射力,形成了城市集聚力,探索出一条新型城镇化与新型工业化相互促进的合肥道路。截至目前,合肥“大建设”累计完成投资近2000亿元,但没有一个干部在这些项目建设上“倒下去”。这归功于合肥城建制度的改革创新,围绕城市建设设计关键环节,进行了一系列改革创新,努力做到用制度管人、管权、管钱、管事。

  城市管理法治方面,不断加强城市管理法规制度建设,健全规范标准体系。合肥市先后制定出台《市委市政府关于在城市管理领域开展相对集中行政处罚权工作的决定》、《合肥市城市管理相对集中行政处罚权实施办法》,明确了城管执法的机构队伍、职能范围、工作机制及保障措施。根据《合肥市城市管理相对集中行政处罚权实施办法》,城管执法局集中行使城市市容环卫、城市规划、城市绿化、市政、环境保护、工商行政、公安交通等管理方面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全部或部分行政处罚权,以及省政府决定调整的其他行政处罚权。在打造“阳光城管”方面,合肥推出一批领先全国、全省的创新举措……据统计,全市城管系统有7人入选“中国好人榜”、15人入选“安徽好人榜”,城管在市民中的形象得到提升。2014年8月,《合肥市城市管理条例(草案)》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通过立法规范城市管理的难点和盲点,理顺市、区、街三级管理关系,确立街道在城市管理中负总责的主体地位。同时,明确城管执法边界,界定城管执法范围和市直相关部门的城市管理职责,建立完善与市政、规划、园林、公安、环保、交通运输、文化、卫生等部门的联动协调机制,推动城管委员会建设,构建大城管格局。在城市管理手段上,数字城管运用现代信息技术,推动合肥城市管理从“传统经验型”向“现代科技型”变革。合肥市将重点抓好数字城管平台的运用,依托城管平台视频实时监控和事件状态记录功能,对城市管理的责任人、责任单位的工作绩效作出客观公正的评价。城市管理市场化进程逐步推进,深入推进“牛皮癣”清除、道路清扫、垃圾运输、公厕管养等向市场开放。

  合肥自1996年就开始创建全国文明城市的工作,2015年2月当选第四届全国文明城市。从注重环境卫生整治,到坚持公共环境、公共秩序、公共道德、公共文明等一起抓,在全社会大力弘扬“开明开放、求是创新”的合肥精神,着力提高公民素质,使文明创建活动制度化、科学化、规范化。近年来,合肥以提高市民文明素质和城市文明程度为核心,将《全国文明城市测评体系(2011年版)》、《全国城市文明程度指数测评体系》、《全国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先进城市测评体系》和每年的重点工作任务等,分解到各县市区和市直相关责任部门。各县市区和责任部门,又将各自承担的工作任务、责任落实到街居、单位,处室、个人,形成纵向到底、横向到边的创建格局。同时,实行高位督查、严格问责。对全市以“三线三边”为重点的城乡环境治理工作每月一次考评,公开排名并严格问责。“十一五”以来,在全国26个省会城市中,合肥GDP年均增速排名第一,成为发展最快的省会城市之一,主要经济指标总量大多达到或接近前十。合肥市在加快经济社会发展的同时,把改善民生作为创建文明城市的重中之重,33+X民生工程固化为制度,逐年增加民生工程投入,提高城乡居民收入,大力发展社会事业,切实优化城乡环境。建立失信惩戒“黑名单”、号召全市帮助困难群体实现“微心愿”、倡议争做文明有礼合肥人……合肥在创建全国文明城市过程中,从宣传核心价值观、诚信体制建设、志愿服务和推进群众性精神文明创建等众多方面着手,全面推进城市文明建设。

  社会管理方面,合肥连续5届20年荣登“全国社会管理综合治理优秀城市”榜单,三捧“长安杯”,合肥经验入选2014全国创新社会治理20个优秀案例之一,全国网友自发投票“点赞”逾405万人次,“平安合肥”确保社会和谐有序,百姓安居乐业。2010年合肥成为全国社会管理创新综合试点城市,以项目化抓社会管理,推进民生工程提高人民幸福感。城乡统筹协调发展上,合肥市15.4亿元资金投向“美好乡村”建美好家园。2012年9月以来,全市首批136个美好乡村中心村建设全面展开,49个重点中心村建设扎实推进,176个自然村完成整治任务。2013年,美国布鲁金斯学会将合肥评为“全球人均GDP增长最快的都市经济体”。统计数据显示,2013年合肥人均GDP首次达到6.15万元,近1万美元,相当于全省平均水平2倍,逼近“中等发达”状态,规上工业增加值、社会消费品零售额增幅均居中部省会第一。近几年,合肥累计实施民生工程项目45项,各级财力投入超过90亿元,年均增幅达68%,民生投入增速远超合肥经济增速。2013年全市民生支出达到484.5亿元,占全市财政支出的76.8%。随着全市财政投入的持续增长,民生工程提标扩面,更多困难群体生活持续得到改善。就业是民生之本,打造社区工作平台,就近为居民提供特定就业援助;开发公益性岗位,推荐“4050”就业援助对象上岗就业;依托街道劳务型服务公司,托底安置大龄就业援助对象……2013年合肥实现城镇新增就业18.2万人,在全球300个都市经济体中,合肥新增就业率居第2位。合肥是全国第一个向外来人口全面开放义务教育的省会城市。这几年,合肥连续被国家统计局、央视评为“中国最具幸福感城市”。

  改革创新方面,通过体制机制创新推进以人为核心的新型城镇化,不断增强合肥发展活力。合肥现已制定出台新型城镇化、棚户区改造项目融资等专项资金管理办法。新型城镇化一期项目21亿元贷款授信已通过国开行总行评审,棚户区改造项目债贷组合融资137亿元已获国开行总行批准。完善社区服务体系上,合肥将在全省率先出台“1+4”社会服务政策,全面构建合肥市在社会服务方面较完备的制度框架和政策体系。《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社会服务工作的意见》提出,到2017年,合肥将初步建成群众基本满意的社会服务体系,在中部省会城市处于领先水平;到2020年,社会服务均等化基本实现,社会建设进入全国先进行列。2014年3月,《合肥市开展邻里守望志愿服务活动实施方案》启动,非公企业志愿服务队与社区志愿服务站签订共建协议,6家助残志愿服务组织领取合肥市志愿服务基地铜牌,传承雷锋精神,争做爱心使者,建设幸福合肥。2014年6月,包括合肥在内的80个城市被国家发改委、财政部等列为信息惠民国家试点城市,市民将享受“智慧合肥”一卡通全城的便利生活。合肥将以信息化带动和促进民生领域跨越发展,提升基本公共服务水平,加强和创新社会管理,促进社会和谐。按照合肥市建设信息惠民国家试点城市的方案,到2016年,合肥电子政务专网将实现市、县(区)、乡镇(街道)和社居委100%覆盖和五级应用;行政许可事项100%网上办理,90%的政务信息资源集中管理;政务信息公开全面,拓宽参政议政渠道,实现重大公共决策的政民互动。全面推行社会服务管理系统建设,促进“政务、事务、服务”融合,实现社区、居民双向互动等,创新社会管理和服务模式,让信息化成果更加惠及民生。改革行政审批制度,打造廉洁高效的服务型政府,激发市场和社会创造力,合肥现已跻身全国省会城市中审批项目最少城市之一。到2015年,合肥将建立起权力清单和责任清单制度,逐步实现行政管理模式从“严进宽管”的审批制转变为“宽进严管”的备案制。“大湖名城”探索的就是以“人的城镇化”为核心的合肥道路。

  (四)生态保护与环境治理

  生态保护和环境治理是生态城建设的基石。“湖污城黯,湖清城美”,水环境是合肥生态环境之魂,合肥生态城建设突出了对巢湖等水环境的保护和治理。2011年区划调整后,合肥拥有巢湖湖区面积从1/3拓展到全湖,占流域国土面积的比重从27%增加到65%。变“九龙治水”为“一龙治水”,投资千亿的巢湖治理工程拉开大幕。破解巢湖流域治水难题,“立体治水”净化入湖河流,建立“河长制”,以愚公移山精神“治湖不止”,推进巢湖综合治理和生态保护,目标是实现安澜巢湖、碧水巢湖、活力巢湖、生态巢湖,在全国探索一条大湖治理的合肥之路。系统工程纷繁复杂,但实施脉络明确清晰。规划先行,积极编制《巢湖生态文明先行示范区建设实施方案》;思路方法创新,关键技术创新、机制体制创新、工作方式创新;综合治理,治污减排、流域治理、河湖补水多管齐下;实施生态修复,生态农业、造林绿化、农村环境、水源保护多措并举。此外,强化项目支撑,合理开发利用,规范立法执法,合力助推巢湖水环境改善。2013年以来,合肥市18条重点河流全面实行“河长制”,河流水环境治理实行属地管理原则。各县(市)区委、开发区党工委主要负责人为上述河流辖区范围内的“河长”,对所负责河道日常管理、水环境持续改善和跨界断面水质达标承担领导责任。根据“河长制”要求,“河长”们负责推动本辖区重点流域水污染防治,协调解决河道治理中的有关问题。为落实水环境治理责任,全市实行月通报、季调度、年考核制度。对未完成水质改善目标的,实行“一票否决”;未及时发现环境违法的,实施问责。《环巢湖地区生态保护修复规划》以“生态巢湖、水润合肥”为目标,对巢湖流域水环境实行三级保护,合理控制城镇规模及排污总量,加强环境基础设施建设,建设绿色低碳城镇和园区。按照规划要求,到2016年,合肥要实现“不让一滴污水进入巢湖、农业面源负荷减半”的目标,使巢湖成为具有持续自净能力的生态大湖。为此,近期以“活水靓城、山林复绿、清洁生产、绿色都市和生态农业”为主题,开展27项重点生态修复工程。合肥已建成目前国内日处理能力最大的藻水分离港,实现巢湖蓝藻治理的科技化、规模化。2014年9月2日正式揭牌的塘西河藻水分离港兼具预警处置、应急打捞、藻水分离、藻泥资源利用和蓝藻科普教育等五大体系功能,可对以渡江战役纪念馆为中心东西沿线7公里范围内的蓝藻进行应急打捞处理,遏制蓝藻水华大规模聚集爆发和臭味散发。从巢湖流域水环境质量看,根据环保部《2013年全国环境质量状况》,2013年巢湖总体水质为IV类,由重度富营养化转为中度富营养化,全年未发生影响饮用水安全的蓝藻暴发事件,主要环湖河流水质明显好转。

  从合肥节水型社会建设看,2009年底合肥节水型社会建设试点就正式启动,合肥市投资112.32亿元用于节水型社会建设。通过3年的节水型社会建设试点,2011年合肥用水量为21.21亿立方米,实现了用水总量控制目标,万元GDP用水量从150.38立方米降低到65.35立方米,农田灌溉水利用系数从0.47提高到0.502,农业节水灌溉率从16.1%提高到30.1%,万元工业增加值用水量从138.3立方米降低到48.9立方米,工业用水重复率从62%提高到83%,供水管网漏损率从14%降低到12.19%,节水器具普及率从35%提高到95%,城镇污水收集处理率从48%提高到95%,城市污水处理回用率从23.8%提高到38%,水功能区水质达标率从14.3%提高到66.9%,各项指标达到节水型社会建设试点期间的目标。合肥初步探索出中部缺水地区节水型社会建设模式,取得了较好的节水效果和实践经验,可为其他同类地区建设节水型社会提供示范和借鉴。从治污减排的环保基础设施看,截至2012年底,合肥已建成污水处理厂19座,污水处理能力123.5万吨/日。污水管网2635公里,沿南淝河、十五里河、二十埠河和板桥河铺设截污管网173公里,在全国36个重点城市中率先实现城市污水“全收集、全处理”。通过骨干工程,全市主要污染物排放总量持续削减,超额完成“十一五”及2011年、2012年减排任务。从饮用水水质看,在国家卫计委2012年全国饮用水督查工作中,安徽省饮用水水质获得全国第七名,合肥市在省会城市中排名第三。

  从水环境保护地方立法及举措看,近年来出台修订了《合肥市饮用水水源保护条例》、《合肥市水资源管理办法》、《合肥市城市节约用水管理条例》等地方性法规、规章。但是,水环境保护执法管理中日益暴露出一些突出问题:一是负有水环境监督管理职责的部门较多,容易产生推诿扯皮,需进一步加强部门间的联动与配合;二是“守法成本较高,违法成本较低”普遍存在,处罚力度亟待加大;三是执法手段较为单一,除金钱罚外,行为罚(限期治理)、申戒罚(公开道歉),以及区域限批等手段未得到充分运用。为全面推进生态宜居城建设中的水环境保护工作,合肥历时近两年,首次聘请专家学者参与立法,广泛征求各界意见,出台了综合性地方法规《合肥市水环境保护条例》。2012年3月1日起施行的《合肥市水环境保护条例》共有六章五十一条,明确了水环境及其范围、水环境保护的主管部门,以水环境保护为统领,将以往分散式部门立法集中在一部法规中系统作出规定,涵盖水资源、水环境、水污染、水生态、水安全等诸多方面,涉及点源与面源、工业与服务业、城市与农村水环境保护中几乎所有重要问题。《条例》大幅提高了对违法排污行为的罚款基数,处罚金额较以往翻了12倍;要求违法排污单位在新闻媒体上公开道歉并做出环境治理承诺;对违法排污单位可实施断水、断电、断气措施,有关单位应依法予以配合并落实相应措施。按照条例要求,合肥市正加大推进河流污染综合整治力度,对辖区内河流进行分段包干,建立由县(市)区、乡镇(街道办事处)领导负责的两级河长制,完善河道长效监管机制。条例规定,市、县(市)区、乡镇政府对本行政区域内的水环境质量负责,实行政府目标考核责任制,对水污染实行严格控制。2013年7月,《合肥市落实“河长制”工作责任追究暂行办法》正式实施。2014年5月,安徽省人民政府批复《合肥市全国水生态文明城市建设试点实施方案》。试点范围为合肥市主城区和环巢湖生态示范区,试点期为2014~2016年。当前,合肥市在省水利厅、省发展改革委、省环保厅等部门的积极支持下,落实最严格的水资源管理制度,创新体制机制,加强组织领导,细化具体措施,积极推进水生态文明城市建设,确保实现各项试点目标,为全省水生态文明建设提供示范。

  湿地和森林是生态保护的重要支撑。根据《合肥市湿地公园发展规划(2013~2030年)》,合肥将建立一个包含国家级、省级、市县级在内的多层次湿地公园保护发展体系,科学保护发展湿地资源,力争到2030年建成国家级湿地公园7个、省级湿地公园3个、市县级湿地公园16个,促进人居环境改善。合肥以创建国家森林城市为契机,以规划为引领,大力开展城乡造林绿化,大规模、高速度提高造林面积和城市绿量,努力编织城市生态网。城市三环绕城组成的三条“翡翠项链”,与农村道路林网、森林生态廊道、防护隔离林带相得益彰,森林网络体系日益完善,城区园林化、城郊森林化、道路林荫化、农田林网化的森林生态网络基本形成。根据《合肥森林城市建设总体规划》,合肥森林城市建设将形成“一湖一岭、两扇两翼、一核四区、多廊多点”的空间布局,建成完备的森林生态体系、繁荣的生态文化体系和发达的生态产业体系,将合肥打造成为依山傍水、滨湖通江、林荫气爽、鸟语花香的国际化宜居大都市。2013年12月,合肥滨湖国家森林公园全票通过专家评审,2014年2月,国家森林公园正式揭牌。加之大蜀山国家森林公园,合肥成为迄今全国唯一城区拥有两个国家级森林公园的城市。2014年9月合肥正式获得“国家森林城市”称号。

  从空气污染治理看,随着区域性大气污染问题日益突出,安徽省于2014年年初正式加入长三角大气污染联防联控机制,长三角将联动立法治理空气污染。合肥经济圈内城市大气环境形势日趋严峻,经协商,合肥、淮南、六安、滁州、桐城、定远等六市、县将共同加强工业污染治理、加快能源结构调整、防治机动车污染、实行秸秆联合禁烧、开展区域联合执法、加强重污染天气应急管理。其中,经济圈内将探索建立统一的区域产业准入与环保政策体系,强化节能环保指标约束,推行边界建设项目联合会商,实行差别化的区域产业准入,严控“两高”行业新增产能,同时,区域内城市开展禁燃区划定,并逐步扩大范围,2017年底前淘汰所有黄标车。合肥经济圈内一个城市启动重污染天气应急预案时,要及时通报其他城市,同步采取应急措施。合肥市将通过建设空气质量超级站,提升空气质量监测能力,建成后圈内城市的污染状况可一并检测,信息共享。机动车尾气是城市空气污染的重要来源,黄标车尾气污染尤其严重,1辆黄标车的尾气排放量相当于28辆国Ⅳ标准车的排放量。2014年1月,合肥市委、市人大、市政府、市政协、市机关事务管理局的18辆黄标车在全市率先报废,拉开全市黄标公务车淘汰工作序幕。到4月底,市级公务黄标车提前2个月完成淘汰。到9月底前,省直单位公务黄标车完成淘汰。一面淘汰黄标车,一面推广新能源车。目前合肥已推广新能源汽车8000多辆,98%为纯电驱动汽车,居全国首位。同时,“气化合肥”步伐正在加快,到2015年将改装或更新LNG汽车1.4万辆。立法方面,《合肥市机动车排气污染防治办法》和《合肥市扬尘污染防治管理办法》自2014年2月1日起施行。环保考核方面,新修订的《环境保护法》要求实行环保目标责任制和考核评价制度,安徽省从2011年就启动考核评价,通过上级政府对下级政府的考核,倒逼地方政府切实改善当地环境质量。根据《安徽省环境保护目标责任考核办法(试行)》规定,省政府从2011年起建立省环境保护目标责任考核联席会议制度,就环境质量、污染物总量减排、环境基础设施建设、环境监管、环保能力建设五方面对各市和省直管县政府进行百分制考核、通报,将考核结果作为选拔任用、管理监督的重要依据。对考核评分排名前8位的市和省直管县,省政府进行表彰奖励。对出现两项污染物总量减排目标没有完成、辖区内排污单位发生重大突发环境事件等情形的,实行“一票否决”。2014 年9月,安徽省政府信息公开网公布各市、省直管县2013年度环境保护目标责任考核结果,黄山、合肥、安庆名列前三。2014年合肥环保绩效突出:空气质量屡进省会前十、巢湖水质明显改善、水环境治理“河长制”落实、节能减排任务完成、成立全省首个环境保护委员会。

  二、基于新型城镇化的合肥生态城建设:挑战及其策略

  当前,合肥正围绕提升都市区国际化水平,建设长三角世界级城市群副中心和“大湖名城、创新高地”的战略定位,进一步深化改革开放,力争在占全省10%的国土面积上,集聚全省20%的人口,创造全省30%的经济总量,当好安徽经济社会发展的排头兵、改革创新的排头兵和城市规划建设管理的排头兵,建设中国最美省会城市。与发达城市相比,合肥经济水平相对落后,工业化与城市化进程尚未完成,加快经济社会发展仍然是城市建设的主旋律。同时,资源、环境、人口约束不断强化,面临着巢湖的永久保护与治理、公众参与不足、在迈向生态现代化的国际大都市进程中保持和增强合肥特色并防治“大城市病”等挑战。《2013中国人类发展报告》认为中国城镇化必须走生态转型、可持续和宜居城市的发展道路。《国家新型城镇化规划(2014—2020年)》要求,优化城市空间结构和管理格局,提升城市基本公共服务水平,推动新型城市建设,加强和创新城市社会治理,完善城乡发展一体化体制机制,强化生态环境保护制度等。同提高城市可持续发展能力面临的重大需求和发展机遇相比,合肥生态城建设挑战与机遇并存。尽管目前国内外理论界对生态城市还没有界定一个明确统一的概念,尽管实践中还没有一个世界各国公认的科学意义上的生态城市,但强调城市经济发展与其人口、资源、环境的协调、持续发展乃是共识。国内外的实践表明,生态城建设是一个长远的可持续发展战略,全社会参与是实现城市生态转型的关键环节,同时,城市生态化的发展目标及其政策法规的创制与实施是使生态城建设真正超越传统发展模式的根本保障。

  党的十八大把生态文明建设纳入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五位一体战略布局,十八届三中全会再次要求紧紧围绕建设美丽中国深化生态文明体制改革,加快建立生态文明制度体系。安徽省第九次党代会提出打造生态强省、建设美好安徽的战略目标后,安徽省委、省政府2012年10月发布《生态强省建设实施纲要》。大湖生态宜居城建设是合肥生态文明的主阵地和重要载体。生态文明制度是生态城建设顺利推进的根本保障,而环保法制是其重要内容和根本措施,加快健全并完善促进合肥生态城建设的环保法制是当务之急。国家层面的生态文明、新型城镇化、国际城市建设,省域层面的生态强省、美好安徽建设,使得合肥环保事业迎来最利好的发展机遇期,也为合肥协同推进新型城镇化、国际化和生态化建设提供了顶层设计和战略平台。探索基于新型城镇化的生态城建设及其环保法制的“合肥路径”,要在继续保持并突出“大湖名城、创新高地”的合肥战略以及“1331”的独特规划、科教助推绿色发展与产城融合、城市建设管理与改革创新、环巢湖生态文明示范区保护与建设等特色的基础上,构建提升国际化水平的合肥生态城建设大格局。随着合肥城市化的提质增速并向国际城市迈进,推进合肥大湖生态宜居城建设,将成为合肥在向国际城市转型发展进程中的生态文明支撑与根基。建议搭建协同推进合肥新型城镇化、国际化和生态化建设的主体驱动机制、多元投入机制、“五位一体”融入机制和长效推进机制,在又好又快地推进合肥生态城建设的进程中,逐步健全、完善并强化合肥大湖生态宜居城建设的环保法制,以法律的强制力保障合肥生态城建设广泛、深入、持久、全方位的顺利推进,最终实现合肥生态城建设的战略目标。

  构建合肥生态城建设的主体驱动机制方面,生态文明意识是生态城建设的先导和发动机,应增强全社会生态文明意识,普及生态文明教育,树立生态文明理念。建议通过高端论坛、公益广告、环保宣教以及全国文明城市、绿色社区、绿色校园、绿色企业、环保之星等创建、评选活动,使公众充分认识协同推进新型城镇化和生态化建设的长期性、艰巨性和复杂性,凝聚合肥生态城建设惠民生利长远的共识。合肥现在正处于工业化、城镇化快速推进阶段,在可预见的未来,其初级阶段仍将持续。由于人口密度大、排放强度大,用电突出,燃煤增加,大建设、机动车爆发式增长等使得治理速度赶不上污染速度,我们即使像发达国家一样努力,却难实现同样的环保绩效。面对严峻挑战,必须激发全社会参与生态城建设的积极性、主动性和创造性,构建主体驱动机制。政府要积极挖掘全社会参与生态城建设的潜能,引导、带动其有生力量的发挥,包括企业自律的社会环境责任行动、社会监督的防污行动和公众自觉践行绿色生活等。尽管环境灾难根源于人类政治事务,但化解之道也存乎其中。通过确立生态责任、参与型民主、环境正义、社区行动等价值观,可持续社会决非无从实现。

  目前,绿色、低碳、节能环保等生态文明意识尚未成为社会风尚。例如,能耗污染大的奢侈suv跑车销售火爆,但在公众环保意识强的发达国家遇冷;逢年过节、庆典等烟花爆竹造成的空气、噪声污染严重等,但禁鞭实施难。2014年2月环保部向媒体公布的我国首份《全国生态文明意识调查研究报告》显示:我国公众生态文明意识呈现“认同度高、知晓度低、践行度不够”的状态,公众对生态文明建设认同度、知晓度、践行度分别为74.8%、48.2%和60.1%;公众对建设生态文明与“美丽中国”的战略目标高度认同,78%的被调查者认为建设“美丽中国”是每个人的事,99.5%的人选择了高度关注、积极参与;公众生态文明意识具有较强的“政府依赖”特征,被调查者普遍认为政府和环保部门是生态文明建设的责任主体。调查还发现,公众普遍对当前生态环境状况表示高度担忧,最关注的问题有雾霾、饮用水安全、重金属污染等。从合肥本地看,全社会关爱环境的氛围及公众的环保意识有待提升,公众参与环保的潜能有待发挥。2010年10月,合肥在全省率先实行环境违法有奖举报,可是施行1年多,却没有一个市民得到奖励。举报违法行为最高奖3000元。为鼓励群众参与打击环境违法行为,合肥市环保部门特意对六种行为开通了市民举报热线,而市民可通过电话、信函、网络进行举报。对于举报的环境违法行为,经过核查一旦属实,根据被举报违法行为的轻重程度分别给予人民币300—3000元的奖金。在有奖举报办法施行后,12369环境投诉电话呼入量的确有了一定增加,但是其中没有符合有奖举报的六种情况。直到2011年,金鹰纸业有限公司向南淝河偷排污水的事情被举报。这属于有奖举报奖励范畴,但是举报人一直没有领奖,可能是有奖举报实名制让举报者不愿领奖。2014年出台《露天焚烧有奖举报办法(试行)》,对举报核实的给予200-500元的奖励。从近年来合肥市政府、法制办、环保局等网站环保类立法的公众参与人数看,环保类立法的公众参与度低。可见,要建立合肥生态城建设的主体驱动机制,成功发动全社会参与生态城建设,尚需在全社会大力倡导生态文明的意识与行动。

  2013年,我国政府发布《关于实行最严格水资源管理制度考核办法的通知》、《大气污染防治行动计划》、《关于加强城市基础设施建设的意见》等,要求完善法制,严格落实地方政府责任,确保促进人居环境改善,提高城镇化质量。十八届三中全会《决定》提出“使市场在资源配置中起决定性作用和更好发挥政府作用”。新型城镇化要求以科学发展观统领城镇化建设,以人的城镇化为核心;要破除城乡二元结构对城乡发展一体化的制约,推进城乡要素平等交换和公共资源均衡配置;要加大制度变革,健全城镇化健康发展体制机制,实现政府、市场、社会充分互动等。政府在新型城镇化中应担负起公正制度设计、公共政策制定、公共服务提供、公平市场监管和开放社会培育的责任。2014年6月安徽省政府印发《关于加强城市基础设施建设的实施意见》,要求突出城市基础设施建设,提出围绕市政管网、排水防涝设施、公共供水设施、污水垃圾处理设施、园林绿地和公共交通等7个重点领域,加快宜居城市建设。《实施意见》明确,合肥市要实现污水全收集、全处理;城市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率达到100%,城市生活垃圾资源化利用率达到50%。要推进园林绿地和绿道建设,构建具有绿色出行、休闲健身、人文景观功能的城市慢行系统。

  根据《合肥市2013-2017年推进城乡一体化发展工作方案》,未来五年合肥拟打造6个镇级市。合肥要以生态城建设、城市发展的生态转型来化解“城市病”,以生态文明理念优化城市空间布局,通过城市的转型发展和功能有机疏散,“促进大中小城市和小城镇合理分工、功能互补、协同发展”, 使大中小城市和小城镇形成错落有致的生态型城镇体系,并“依托现有山水脉络等独特风光,让城市融入大自然,让居民望得见山、看得见水、记得住乡愁”。随着合肥人口不断增加,城市规模日益扩大,诸如高层建筑的防火问题、暴雨带来的严重内涝、用水用电紧张等都是新型城镇化面临的问题,尤其是交通拥堵、下水道不畅、共同管沟缺乏、公交出行分担率低下、灰霾锁城、绿色建筑少等基础设施难题对合肥生态城建设构成了挑战。合肥应对协同推进新型城镇化、国际化和生态化建设“钱从哪里来”的挑战,必须建立多元投入机制。可推广运用PPP(Public-Private-Partnership)模式,引入民间资本和社会力量共同加快城市基础设施建设和基本公共服务发展。从国际经验看,城镇化进程中的投资都经历了从政府投资到私人投资、再到目前被广泛采用的PPP模式。推广运用PPP模式打开民间资本参与城镇化基础设施建设和公共服务融资的通道,可缓解地方政府财政压力。政府购买则为提高公共服务的供给效率和覆盖面提供了有效途径。引入民间资本作为供给主体之一,可通过市场竞争,提升公共服务的供给规模和质量,降低政府购买成本,推进基础设施建设宜居化、人本化、市场化、均等化。安徽省现已全面放开城镇基础设施投资、建设、运营市场,制定企业通过PPP等模式进入特许经营领域的办法,支持社会资本,鼓励和培育当地有实力、有信誉的市场主体,积极参与城镇基础设施投资、建设和运营。为开展以政府购买服务方式推进城市基础设施建设试点,安徽省住建厅与国开行安徽分行联合制定了试点方案,将合肥、宿州、蚌埠、淮南、马鞍山、芜湖、铜陵、池州、安庆等9市作为试点城市。合肥现已展开编制市政基础设施综合规划,促进供电、供水、雨水、污水、供热、燃气、环卫、加油站、加气站、充电设施、消防、通信等12大类基础设施的统筹布局。

  “五位一体”融入机制方面,合肥生态城建设,不能就生态城论生态城,必须同中国国情、安徽发展阶段和合肥实际相结合,将生态文明理念融入合肥经济、政治、社会、文化、生态、工业化、城镇化等方方面面。正如十八大报告强调的将生态文明融入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五位一体”事业的各方面和全过程,构建合肥生态城建设大格局,充分发挥社会主义制度集中力量办大事的独特优势。以安徽省“三线三边”城乡环境综合治理为例,2013年11月省委、省政府基于统筹城乡发展和建设生态强省的战略,作出以铁路沿线、公路沿线、江河沿线以及城市周边、省际周边、景区周边等“三线三边”为突破口,大力开展“四治理一提升”行动(垃圾污水治理、建筑治理、广告标牌治理、矿山治理和绿化提升行动),推进城乡环境综合治理的重大决策。截止当前,各地各部门高度重视、科学谋划、真抓实干,探索出在领导机制上建立“三长制”、在工作方法上实行“五账法”、在考核评估上做到“五纳入”、在舆论宣传上推行“三结合”的良好路径,各项工作落实有力、组织有序、成效初显。经过全省上下的不懈努力,沿线沿边环境面貌得到较明显改善,清洁美丽文明的环境提升了人民的幸福感和满意度,带动了区域生态建设和发展环境的整体提升。经中宣部、中央文明办选取安徽“三线三边”治理工作典型经验,在全国农村精神文明建设交流大会上向全国推介,传播了美好安徽形象。实践证明,发挥社会主义政治体制优势与科学决策相结合,完全可以集中力量办大事。当前合肥正围绕“五大建设”总布局,以“创新、转型、升级”为主线,以深化改革推动制度创新,以环巢湖生态文明示范区建设为引领,努力建设美丽合肥。“三线三边”城乡环境综合治理为打造“三个强省”、建设美好安徽提供了重要支撑,也为合肥生态城“五位一体”融入机制的构建提供了可借鉴的成功经验。

  长效推进机制及环保法制方面,改善生态环境质量远非“一日之功”,合肥生态城建设要从长远战略上积极谋划经济社会发展与生态环境保护深度融合,走低碳、环保、高效、和谐、安全的绿色转型之路。建立促进生态城建设的长效机制,政府主导、市场激励和全社会参与形成合力是关键。要突出城湖共生生态宜居的特色,必须通过制度创新,构建未来几十年、甚至上百年的长效推进的体制、机制和法制,以法律的强制力,确保合肥水环境的永久保护和污染防治,真正将巢湖治理的难题与困境转化为生态优势和民生福祉。《安徽省主体功能区规划》于2013年12月发布后,2014年1月发布的《安徽省委关于贯彻落实十八届三中全会精神全面深化改革的意见》进一步要求完善生态强省建设体制机制,健全促进科学发展的党政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考核评价机制,为推进落实合肥生态城建设的环保体制、机制的改革创新提供了顶层设计和战略机遇。2014年成立的合肥市环境保护委员会,将指导推进全市环保主要工作,督促考核各县区、各单位生态文明建设、干部环保业绩等。2015年3月1日起正式施行《安徽省大气污染防治条例》,合肥市正根据该条例对本市的大气污染防治条例进行修订,并积极推动建立合肥经济圈及长三角污染的联防联控机制。《长江中游四省会城市环保合作协议书(2014-2015年)》明确在环保合作协商机制、环境信息共享、大气污染联防联治、环保产业市场一体化、建设长江经济带等五个方面开展合作。从生态文明建设领域改革进展看,一是建立合肥经济圈大气污染联防联控机制,已签订合肥经济圈大气污染联防联控合作框架协议。二是完善环境保护责任制和责任追究制,制定了《合肥市“河长制”考核办法》、《合肥市落实“河长制”工作责任追究暂行办法》。三是建立了重大项目环评审批会审制度,下放部分项目环评审批权限,将环境影响报告书、报告表、登记表的审批时限由国家规定的60、30、15天压缩至现在的5、5、3个工作日。四是出台《合肥市社会化环境检测机构管理规定(试行)》,公布了第一批备案名单。五是率先建成全省首个饮用水源地水质监测预警系统,实时发布6项空气污染物指标数据和AQI指数,加快建设环巢湖主要河流15个水质自动监测预警系统。在巢湖生态文明先行示范区建设领域,一是巢湖流域被列入国家第一批生态文明先行示范区。二是构建统一的融资平台,建立环巢湖地区生态保护与修复工程建设专项资金池。三是建立并实行了工程调度、廉政监督、检察预防、第三方巡查、跟踪审计和专家咨询等工作机制。

  巢湖治理立法方面,《巢湖流域水污染防治条例》1998年经省九届人大常委会第七次会议通过,修订草案分别于2012年12月、2013年9月和2014年7月,先后三次提请省人大常委会会议审议。历时三年的修订过程中,如何理顺巢湖流域水污染防治行政管理体制,始终是各方关注的焦点。经过省人大法制工作委员会的深入调研、广泛征求意见和认真修改,修订后的《条例》明确,省政府建立议事协调机制,统筹协调解决重大问题。合肥市政府对巢湖流域水环境质量负总责。六安、安庆、芜湖、马鞍山市政府及有关县政府,对本行政区域内的巢湖流域水环境质量负责。巢湖管理局负责水环境一级保护区内水污染防治的监督管理,并履行省政府确定和合肥市政府委托的其他职责。修订后的《条例》于2014年12月1日起施行,通过细化防治目标、硬化防治措施,优化管理体制机制、强化监督手段和法律责任等,为防治巢湖流域水污染提供有力的法制保障。同新修订的于2015年1月1日施行的环保法一致,《条例》加大了对违法行为的处罚力度,增加主要负责人引咎辞职的规定。

  2014年7月,国家发改委、财政部和国土资源部等6部委联合下发通知,批准安徽省巢湖流域等地区为第一批国家生态文明先行示范区。示范区包括合肥、芜湖、马鞍山、六安、安庆等5市的19个县(市、区),总面积2.21万平方公里,其中合肥市为核心区,《巢湖生态文明先行示范区建设方案》实施期限为2014年至2018年。巢湖生态文明先行示范区的建设目标是:到2018年巢湖水体质量显著改善,成为具有持续自净能力的生态大湖;各项生态环保指标均位居全国前列;示范区主体功能定位开发格局基本建成;初步形成生态环境保护和经济社会发展相协调、相融合,可复制、可推广的生态文明建设典型模式。示范区建设的具体指标方面,到2018年,巢湖流域人均GDP达到7万元,战略性新兴产业占GDP比重达到14%;水资源开发利用率达到48%,绿色无公害农产品种植面积所占比重达到65%。空气质量指数(AQI)优良天数占比达到60%,城市污水集中处理率和城镇(乡)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率均达到90%,森林覆盖率达到35%。示范区建设不仅将引领安徽加快绿色崛起,还将成为带动流域发展的新增长极,未来巢湖将成为闪耀在江淮大地上的翡翠明珠,城湖共生体系将使合肥更加生态宜居。

  三、合肥大湖生态宜居城建设国际化及其环保法制的未来趋势

  目前,安徽省正围绕科学发展主题和绿色崛起、兴皖富民主线,积极探索安徽环保新道路,切实解决影响科学发展和损害群众健康的突出环境问题,促进经济强省、文化强省、生态强省“三位一体”的美好安徽建设。根据《生态文明先行示范区建设地区(第一批)及制度创新重点》,对安徽省巢湖流域的要求是:探索完善最严格的水资源管理制度;完善巢湖流域综合治理体制机制体系;创新区域联动机制。未来安徽省和合肥市的环保立法及修法将融入更多体现科学发展、生态文明、新型城镇化的制度规范,通过健全并实施严格、可操作的环保法制,搭起生态强省、大湖名城建设的“制度笼子”,倒逼地方政府提升环境执政能力,护航美好安徽、生态合肥。未来20-30年,中国城市应力争通过绿色创新走上可持续发展的城市化道路,实现高经济增长、高人类发展、低生态足迹、低环境影响。

  从合肥大湖生态宜居城建设与环保法制发展的态势看,一方面,合肥大湖生态宜居城建设促进了地方环保法制的健全、完善,环保法制是生态城制度建设及制度创新的重要组成部分,另一方面,环保法制又为合肥大湖生态宜居城建设的顺利推进提供了制度保障和战略支撑,两者呈现相互促进、相得益彰、关联互助的良好趋势。合肥生态城建设的环保法制探索要兼顾基层创新与顶层设计,立足民生,着眼改善环境质量并积极防范环境风险,环保法制还需随着合肥大湖生态宜居城建设的推进,提炼、升华其行之有效的经验、举措,并通过地方立法的形式使之规范化、常态化、制度化。随着合肥生态城实践的推进,建议在条件、时机成熟时,借鉴国内外成功经验并结合合肥实际,制定专门的《合肥大湖生态宜居城建设促进条例》,将《合肥市城市空间发展战略及环巢湖地区生态保护修复与旅游发展规划》、《巢湖生态文明先行示范区建设方案》等战略规划以及合肥特色的积极举措法制化,以强有力的法治,保障合肥生态城建设战略的长期、顺利、稳健推进。

  根据《合肥经济圈城镇体系规划(2013-2030)》,未来合肥将成长为长三角与中四角的重要增长极、安徽省的核心增长极;国家重要的自主创新基地、全国重要的现代产业基地;全国重要的综合交通枢纽;合肥经济圈要探索新型城镇化道路,构建大城市与小城镇协调发展的生态城市群……同时,巢湖生态核将成为国家级生态文明先行示范区;大别山生态保育区将构筑成长三角和长江中游地区的重要生态安全屏障;合肥经济圈各城市将加快流域共治、山岭共育;合肥经济圈将继续加强科技创新,加快绿色发展和科教文化合作,完善社会服务,圈内城市将实现生态文明共建共荣共享。

  未来合肥国际都市区发展的生态转型将融入长三角世界级城市群副中心和“一带一路”建设战略中。一方面,要以“大湖名城”建设为依托,围绕巢湖生态文明先行示范区,从生态经济、生态制度、生态宜居、生态文化等方面推进生态文明建设,系统构建一个具有良好自然环境与人文环境的国际宜居城市;另一方面,要深入开展涉外文明礼仪普及教育活动,大力提升合肥居民的人文素养,形成特色鲜明、包容和谐的多元城市文化。同时,要加强与国际传媒的联系合作,利用好国际主流传媒的影响力,提升合肥的国际知名度和美誉度。建设“大湖名城、创新高地”的国际化绿色征程艰难复杂而任重道远。当前,合肥正以继承、创新、先行、倒逼的总体思路,化挑战为机遇,加速推进体制机制改革和创新驱动战略,激发全社会参与,完善环保法制,加快生态现代化的创新步伐,先行先试,引领示范全省,坚定不移、持之以恒地向着现代、和谐、有创造力的合肥未来生态城、世界第六大城市群副中心稳步迈进。(来源:合肥市社科界第五届学术年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