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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贯彻五大发展理念 推动合肥创新转型发展》:关于培育壮大我市经济税源的建议——基于对“十二五”国地税数据的分析

--第六届学术年会论文选登

发布时间:2017-04-13

  胡兴宽  马永杰  章茂芝 

   

  【提 要】 “十二五”时期,合肥城市定位不断提升,经济社会快速发展。主要指标增速保持“两位数”,总量实现“翻一番”,位次大步“进十强”。本文阐述了“十二五”合肥经济税收发展概况,我市三产的单位产值税收贡献率高于二产,三产的技术水平和创造附加值能力提高,创新驱动提升了税收贡献率,凸显了我市产业结构转型升级的显著成效。同时分析了税源结构中存在的产业依赖度较高、税收弹性波动较大、地区税负相对较低、传统产业增长较慢等问题,提出培育壮大我市经济税源的若干建议:促进工业转型,夯实地方财政基础;加快发展现代服务业,提高创税能力;打造政策高地,促进招大引强;完善地方税体系,壮大地方税源。 

  【关键词】国地税数据 ;产业结构转型升级 ;经济税源;壮大地方税源 

    

  “十二五”时期,合肥城市定位不断提升,经济社会快速发展。主要指标增速保持“两位数”,总量实现“翻一番”,位次大步“进十强”,全社会研发投入占GDP比重由2.1%升至3.2%。奋力打造全面深化改革先行先试“合肥版”,创新承接国内外产业转移,获取了诸多改革红利。 

  一、“十二五”合肥经济税收发展概况 

  (一)得益于经济稳健增长,地方财力不断增强,地税部门贡献率大幅上升 

  十二五期间,全市地税、国税部门组织入库税收收入(不含海关代征税收和教育费附加)3478.2亿元,从2011年的540.5亿元增至2015年的862.1亿元,年均增长12.4%。同期合肥GDP3636.6亿元增至5660.3亿元,年均增长11.7%。税收收入略快于经济增长。其中,地税部门入库税收由252.1亿元增至434.4亿元,年均增长14.6%,快于GDP增速2.9个百分点,分别快于杭州、南京72.6个百分点。由2011年分别占杭州、南京的35.7%49.8%上升至45.9%54.6%。国税部门入库税收由288.4亿元增至427.7亿元,年均增长10.4%

  

  全市地方可用财力从338.5亿元增加到571.5亿元,年均增长14%。其中,地税部门贡献的可用财力从190.8亿元升至379.2亿元,年均增长18.7%,高于全市地方财政收入年均增幅4.7个百分点,高于国税地方财政收入年均增幅5.1个百分点。同期地税收入占地方可用财力的比重由56.4%上升至66.4%5年内提高了10个百分点。 

  (二)全市金融业蓬勃发展,成为税收增长领头羊,新兴制造业增长较快 

  贷款规模扩大,金融业增幅居首。全市金融后台基地蓬勃发展,东莞、杭州、瑞穗、南洋等新兴银行不断入驻,贷款规模从2011年的5500亿元升至10000亿元。金融业税收从50.9亿元增加至112.8亿元,年均增长22%,增幅高居各行业之首,占比提高了3.7个百分点。房地产业税收两位数增长。121亿元增至207.9亿元,年均增长14.5%,占比提高了1.7个百分点。转型升级起步较早,新兴制造业成为有力支撑。制造业税收年均增长9.5%,立足工业立市,全市新兴产业税收增长突出。计算机通信电子设备增长翻番,医药和通用设备年均分别增长16.5%14.6%,涌现出京东方光电、鑫晟光电、联宝电子和同路生物等领头企业。据统计,2014年全市422户战略性新兴产业企业合计入库税收39.3亿元,同比增长22.8%,高于全市税收平均增速4.4个百分点,占全部税收比重为5%营业性服务业贡献率上升。租赁商务服务、科学研究技术服务、居民其他服务业合计入库税收从20.1亿元增至56.1亿元,年均增长29.3%,税收贡献率提高了2.8个百分点。

 

 

  (三)三产税收增长快于二产,契合产业结构变化,凸显合肥产业转型升级实效 

  全市现代服务业集体发力,金融业、营利性服务业等加速发展,城市功能不断完善,经济结构合理化程度提高,三产GDP比重逐年上升,由39.2%升至40.6%5 年提高1.4个百分点。三产税收比重也相应上升,由59.8%升至64.1%,提高了4.3个百分点。三产税收年均增长13.6%,快于二产税收3.5个百分点。同期,二产税收、二产GDP比重有不同程度下降。二、三产业税收变动情况与全市二、三产业发展状况高度契合。现阶段,我市三产的单位产值税收贡献率高于二产,说明三产的技术水平和创造附加值能力提高,创新驱动提升了税收贡献率,凸显了我市产业结构转型升级的显著成效。

  

  (四)征管举措扎实有效,宏观税负稳中有增,实现与经济的良性发展 

  宏观税负由2011年的14.8%降至2012年的14.4%2014年、2015年上升至15.2%,全市税负稳定,税收增速与经济增速基本保持同步,实现良性的平衡和发展。其中,地税税负由6.9%升至7.7%,国税税负由7.9%降至7.6%。一是经济发展质量不断提高,可供征税的税基扩大,企业增值能力增强。二是征管水平不断提高。税务部门实施信息管税,加强纳税评估,加强重点税源监控,加大欠税管理力度等举措增收效果显著。 

  (五)六大主要税种占总量8成,个税、契税增长领先,地方小税种贡献率逐年上升 

  六大主体税种企业所得税、国内增值税、营业税、个人所得税、契税和国内消费税合计入库税收8成以上,合计占比由2011年的86.6%降至2015年的84.8%。个税和契税年均增长最快,分别为18%18.1%。个税增长主要是全市劳动报酬和资本报酬不断增长,对工程承包人核定征收成效显著。契税增长主要是商品房销售额从788.2亿元增加到1222.9亿元,年均增长11.6%。市区经营性土地成交总价由 131.1亿元增至453.5亿元,年均增长36.4%。部分财产类小税种增长活跃,土地使用税、房产税和土地增值税年均增长分别高达32.4%18.5%14.9%,成为地方税源的稳定增长亮点。 

 

  二、税源结构中存在的问题 

  产业依赖度较高。全市地税对房地产建安业税收依赖度全国靠前,房地产建安业地税占比2011年为54%2015年为56.2%,全国排名由第三降至第五。2011年产业依赖度高于杭州、南京10.210.1个百分点,2015年产业依赖度高于杭州、南京12.95.3个百分点。南京房地产建安业税收占比5年也提高了7个百分点。与中部省会相比,房地产建安税收占比低于郑州和南昌,高于武汉、长沙和太原。

 

  税收弹性波动较大。税收增速与经济发展速度比较,2011-2015年,各年税收弹性分别为1.7310.851.670.9,税收弹性波动较大。2011年、2014年楼市高位运行,房地产业税收增幅超2成,税收增速大大快于经济增速。2012年、2015年楼市低迷,税收增长接近经济增长,税收弹性处于0.8-1.2的合理区间。税收弹性波动受楼市运行影响较大。 

  地区税负相对较低。地税税负从2011年的6.93%升至2015年的7.67%,在全国排名由第16位升至13位,在全国省会中处于中等水平。2015年,宏观税负分别低于杭州、南京1.740.51个百分点。与中部省会城市相比,地税税负低于武汉、与太原、南昌接近,高于长沙和郑州。工业企业与房地产业、金融业相比,税收优惠政策要多,政府扶持力度要大,税负相对较低。如杭州、南京、武汉和太原经济总量中三产占比高,税负相对高;而长沙、南昌和合肥二产占比高,税负相对低。

 

  传统产业增长较慢。化学原料制品、烟草、汽车和电器制造业年均分别增长8.1%6.4%2.2%1.7%,大大低于新兴产业税收两位数的增长势头,传统产业面临转型阵痛。批发零售业税收受电商冲击实体店、烟草公务消费严控等因素影响,年均增长2.1% 

  三、培育壮大我市经济税源的若干建议 

  促进工业转型,夯实地方财政基础。针对我市地区税负偏低、传统产业税收增长慢等状况,建议未来围绕提升装备水平、科技含量、产品附加值和品牌价值等,以发展高端制造业为主打,筑牢工业良性发展的基础。在发展传统优势产业方面,对企业的技术创新和产业升级等方面给予更多关注,增强企业参与市场竞争的内生动力。推进家电、汽车、工程机械等优势传统制造业向高附加值、高技术含量方向发展;引导企业进入重大车辆装备、重大医疗装备等新领域,使传统优势产业得到长期健康发展。借鉴青岛设立中德4.0产业基地的经验,结合各开发区的现有产业特点和发展方向,设立园中园,可设立战兴产业园、生物医药园、互联网示范产业园、工业4.0基地或制造业2025基地等,延伸主导产业发展链条。加快建设2个国家级战兴产业集聚发展试点、首批4个省级集聚发展基地,积极申报新一批省级基地。通过提升产业层次增强造税功能,提高宏观税负,夯实和壮大地方税源基础。 

  加快发展现代服务业,提高创税能力。针对合肥三产GDP贡献率较杭州、南京、武汉比重偏低,三产创税能力较强的特点,建议大力发展总部经济,促进现代服务业发展。明确总部企业认定标准、认定部门、产业导向和规划布局等,设立总部企业识别标识,建立企业信息库,作为重点服务对象。大力引进跨国公司、国内高成长性企业、省内大中型企业等区域性总部和研发营销等职能型总部。营改增后多项税收是回总机构结算申报,有利于放大总部经济的税收吸虹效应,努力使总部经济成为合肥强劲的税源增长点、产业结构优化升级的引擎利用包河区、蜀山区楼宇经济较为发达的优势,重点支持商务楼宇,打造特色楼宇,发展金融保险、服务外包、文化会展、中介服务、现代物流等高端现代服务业。重点加快滨湖国际金融后台服务基地建设。全面融入长三角,强化与中部城市在基础设施、公共服务等领域互联互通互认。营改增贯通了增值税抵扣链条,积极落实结构性减税各项政策,促进各类投资和生产要素向现代服务业加速集聚,促进产业结构升级。提高现代服务业税收比重,减少对房地产建安业税收的高度依赖,稳定地区税收弹性。 

  打造政策高地,促进招大引强。合肥都市圈已纳入《长江三角洲城市群发展规划》,国务院同意合芜蚌国家高新区建设国家自主创新示范区,在原有皖江城市带承接产业转移、合芜蚌试验区等优惠政策基础上,争取得到更多政策优惠。结合执行反馈,不断修订完善全市“1+3+5”产业发展政策体系,加大对金融等现代服务业的扶持力度。不断创新方式、提升标准和拓宽惠及范围,以政策高地成本洼地吸引大企业入驻。因增值税和企业所得税中央级占比较高,在引进项目时对项目的房产税、土地使用税税源进行测算,优先考虑地方可用财力的财源建设。应建立招商项目落地后的管理机制,做到落地生根。项目立项时将建成后税收贡献率作为项目投资重要指标。重点项目建成后将“投资税收贡献率”和“土地税收贡献率”作为奖励依据。在对企业的各类扶持奖励政策中,提升亩均税收的评审比重。加大部门协税护税力度,将各县(市)区、各部门协护税工作纳入目标考核。 

  完善地方税体系,壮大地方税源。适时扩大消费税征税范围,将更多生活性服务业中的高档服务、过度消耗资源、严重污染环境的产品和奢侈品纳入征税范围,由中央税调整为地方税。改变城建税为流转税的附加税地位,使之成为独立税种,取消目前用于城乡建设的收费等项目,以享用城乡公用设施的主体为纳税人,以经营收入为计税依据。推进房地产税改革,增加保有环节税收。开征环境保护税,将环保部门的排污费、污水处理费等统一改为环境保护税,选择二氧化碳、二氧化硫、氮氧化物等先开征,再逐步延伸到其他废气、废水、固体废弃物等,计税依据为污染物排放量。将目前征收的教育费附加、地方教育附加和文化事业建设费等合并为教育税,专项用于教育事业发展。建议提高所得税地方分享比例,激励地方政府更多关注企业效率和居民收入的增长,关注投资成果和投资效益。地方政府对现行有税率确定权等地方税种投入更多关注,如土地使用税、资源税等,根据经济运行状况适时加以调整。在地方税体系的构建过程中,建议赋予地方政府一定的税收管理权限、根据区域特点开征地方税种的权力,积极构建以财产税为核心的市以下地方税体系。 

  (作者单位:合肥市地税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