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法治护航市域社会治理现代化

信息来源:合肥日报发布时间:2022-06-20

“基层强则国家强,基层安则天下安”。市域作为我国行政体系中的中间层级,是落实顶层设计的中坚力量和推进基层治理的前沿力量。加快推进市域社会治理现代化既关系到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顶层设计的落实落地,又关系到市域社会的和谐稳定、党和国家的长治久安。党的十九届四中全会指出,“完善党委领导、政府负责、民主协商、社会协同、公众参与、法治保障、科技支撑的社会治理体系”,不仅表明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推进社会治理现代化的决心,也彰显了法治保障在创新社会治理体系中的基础性地位。加快推动市域社会治理现代化应充分发挥法治固根本、稳预期、利长远的保障作用,以强有力的“市域之治”策应“省域之治”助推“中国之治”。

强化市域社会治理的立法保障

“立善法于天下,则天下治;立善法于一国,则一国治。”多元主体有序参与市域社会治理,需要充分发挥市域立法的保障作用,确保其治理行为于法有据,受法规制。首先,通过立法确认多元主体在市域社会治理中的主体地位。充分发挥市域立法在应对突发问题上的便捷性、指向性优势,赋予相关主体治理资格和相应的治理权限。其次,通过立法规制多元主体的社会治理行为。为了减少多元主体因不当行为而引发不必要的社会风险,应对多元主体参与社会治理的范围、权限、程序等进行明确规定,发挥市域立法对具体问题的指向性,确保相关治理主体从事社会治理的行为具有正当性。

提升市域社会治理的执法效果

“天下之事,不难于立法,而难于法之必行。”推进市域社会治理现代化,重点和难点在强化执法保障,尤其是随着网络技术的发展,网络治理在社会治理中的作用愈发突出,加强网络执法至关重要。首先,提高网络执法的风险预警能力,注重应对网络社会中意识形态入侵,及时导控煽动公共舆论的行为。其次,规范网络执法行为。应当坚持合法性与合理性原则,不得触碰与执法工作无关的个人信息,对已获知的个人信息应当严格履行保密义务,因非法定事由对公民个人信息造成侵害的,必须严格追究法律责任。再次,优化执法技术。利用好市域在建设数据中心上的优势,积极整合数字平台,发挥平台联动作用,推进执法信息、资源、数据共享;同时应当充分发挥网络去中心化的技术优势,提高执法数据的安全性、透明性。最后,加强执法监督。应当引入多元主体参与网络执法监督,提高网络执法的透明度,广泛发挥舆论监督、公众监督的作用。

完善市域社会治理的决策程序

“规范重大行政决策程序是践行全过程人民民主的生动实践,是科学决策、民主决策的重要体现。”在推进市域社会治理现代化的过程中,应当以规范重大行政决策程序为抓手,促进行政机关科学民主依法决策。具体而言:一是,要构建决策过程中的合规审查制度。党委政府应当成立专门的决策合规审查机关,并要求该机构坚持权责法定、公平公正原则,对社会市域治理中的重大行政决策进行审查,确保治理决策符合现有法律法规规章和规范性文件规定。二是,推进多元主体参与重大决策实施效果评估。政府应通过搭建多主体参与评估的平台、建立多元主体参与社会治理组织体系,积极培育和保障多元主体有效参与决策实施效果评估,尤其是要积极推进公众作为社会主体参与效果评估。同时为了提升评估的客观性,有必要第三方专业组织或人员参与社会治理评估。

培养高素质的法治队伍

“功以才成,业由才广。”全面推进市域社会治理现代化是一项长期且重大的工程,离不开一支高素质的法治工作队伍。首先,要坚持以习近平法治思想为新时代法学教育和法治人才培养的行动指南,并将这一重大理论创新成果融入法学教育各个方面,提高法治人才培养质量。其次,要坚持立德树人、德法兼修。在法律职业伦理道德方面加强培养与考核力度,深入开展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和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教育,将“立德树人”贯穿于法治人才培养全过程。最后,要坚持通专并举,深化人才培养机制改革,全面提高法科生人文素养与科学素养,将思想政治、职业伦理、法律专业、人文科学教育有机结合,培养出复合型、应用型、创新型的新时代法治人才。 (作者单位:安徽大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