让宪法之光照亮新征程

信息来源:合肥日报发布时间:2023-01-06

  “法者,天下之程式,万事之仪表也。”宪法是国家的根本法,是治国安邦的总章程,是党和人民意志的集中体现。

  党的二十大报告提出,“必须更好发挥法治固根本、稳预期、利长远的保障作用,在法治轨道上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加强宪法实施和监督,健全保证宪法全面实施的制度体系,更好发挥宪法在治国理政中的重要作用,维护宪法权威。”这充分说明了在新征程上我们要实现新的奋斗目标,必须将宪法精神根植于中华大地,铭刻在中华儿女心田。

  实践证明,我国现行宪法符合国情、符合实际、符合时代发展要求,是我们国家和人民经受住各种困难和风险考验、始终沿着中国特色社会主义道路前进的根本法制保证。新时代十年,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以前所未有的决心和力度推进全面依法治国,形成了习近平法治思想,强调“坚持依宪治国、依宪执政”,把宪法摆在全面依法治国十分突出的位置,对中国宪法鲜明性质地位、重大作用、丰富内容、实施保障等作出了体系化的论述,阐明了“全面贯彻实施宪法是全面依法治国的首要任务和基础性工作”这个原创性命题。十年来,通过“国家宪法日”“宪法宣誓”等各种途径和方式有机集成、有效贯通,厚植了宪法信仰,营造了全社会遵从宪法的宪法文化与氛围,更好展现了国家根本法的保障功能,成为中国之治的制度根基和最高法律表现形式;通过设立中国特色宪法监督专门机构,加强合宪性审查和备案审查工作,依据宪法作出重大决定,激活了宪法条款,这一系列制度安排和举措使我国的宪法实施水平迈上了新台阶。

  我国现行宪法历经五次修订,既反映了经济社会发展的重大变化以及对成熟丰富的改革成果的确认和巩固,更着重体现了公民人身权、财产权、基本政治权利等各项权利的不断确立。宪法最核心的出发点就是对全体国民权利和福祉的保护,其最终的落脚点就是实现公民权利保障法治化,其他所有法律都是在宪法的总体框架下制定和运行,任何法律条款都不得与宪法精神相抵触。宪法看似高远莫测,实际却是我们身边最为重要和最值得关注的制度,宪法应当也必须成为一门国民必修课。

  我们要深刻认识宪法在新时代的重大意义。求木之长者,必固其根本。宪法具有最高的法律地位、法律权威、法律效力。党的二十大报告指出,坚持依法治国首先要坚持依宪治国,坚持依法执政首先要坚持依宪执政。在新的征程上,以习近平法治思想为指引,弘扬宪法精神,树立宪法权威,全面贯彻实施宪法,对于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中国梦具有重大意义。

  我们要充分发挥宪法在新时代的重要作用。天下之事,不难于立法,而难于法之必行。宪法与国家前途、人民命运息息相关。维护宪法权威,就是维护党和人民共同意志的权威。捍卫宪法尊严,就是捍卫党和人民共同意志的尊严。保证宪法实施,就是保证人民根本利益的实现。我们要加强宪法实施和监督,健全保证宪法全面实施的制度体系,更好发挥宪法在治国理政中的重要作用,推动宪法根基愈加巩固,宪法权威牢固树立,宪法效力不断彰显。

  我们要不断厚植人民群众对宪法的真诚信仰。“良法善治,民之所向”。要通过一系列具有鲜明特色、群众喜闻乐见的宣传活动,持续不断地加强宪法学习,讲好中国宪法故事,普及宪法知识,让抽象的宪法条文与具体现实之间构建起紧密联系,要使每一天都成为宪法精神的“教育日、普及日、深化日”,使人们听得懂、记得住、用得上,让宪法条文从文本走入生活、融入社会,进入寻常百姓家,从而使每个人都成为宪法的忠实崇尚者、自觉遵守者和坚定捍卫者。

  (作者:王方宝 江 慧;作者单位:中共六安市委党校;中共亳州市谯城区委宣传部)